强制执行无商量

时间:2024-4-15 作者:第一新闻网

近日,开封顺河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2万余元。

2022年5月,法院生效民事调解书载明:某建筑公司欠某贸易公司货款129200元,某建筑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前需支付某贸易公司2万元,自2022年7月份开始,某建筑公司每月月底前支付某贸易公司不低于2万元的货款,于2023年3月31日前付清余下所有货款。若某建筑公司未按上述约定按期足额支付货款,某贸易公司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,且有权主张违约金2万元。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对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
由于某建筑公司未按照生效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,2023年7月,某贸易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法官立即采取查封、网络查控等措施,通过网络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资金34000元,并约谈被执行人李某,经调查,作为被执行人的某建筑公司经营状况良好,但是一时筹集资金确实存在困难,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,双方当事人就还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。

由于被执行人怠于履行义务,2024年3月,申请执行人联系执行法官提供消息,被执行人有一笔款项流入被查封的账户上,执行法官立即行动,驱车前往成功扣划资金,并查找到被执行人李某,要求其及时履行义务,李某表示希望宽限几天。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,双方当事人就余下货款再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。日前,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,申请执行人已收到货款,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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