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9日上午,申请人李某将一面印有“廉政执法 为民解忧”的鲜红锦旗,送到了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崔法官手中,以此表达对执行干警司法为民、秉公执法的感谢!
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诉至新华法院,经法院判决,刘某应在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归还李某40000元。判决生效后,刘某未按判决书履行义务,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干警立即安排了文书送达及财产查控工作,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执行和解工作,由于申请人李某因刘某长时间欠钱不还而不再相信刘某,拒绝达成和解。但被执行人刘某称自己只是一名普通职工,无法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还款,只有以每月扣工资的方式才能尽快还款。执行干警看被执行人确实态度诚恳,真心还钱。就再次做李某的思想工作,最终得到申请人的理解和认可。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,约定每月扣工资还款,直至还清账款为止。12月9日上午,申请人来到法院送锦旗是因为被执行人将欠款已全部履行完毕,案件圆满执结。
近年来,新华法院通过强化执行,缩短执行时间,加大执行力度,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有力地提升了案件质效,赢得了当事人对法院高效执行的赞誉和对执行干警的赞许。